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

中國翻譯界應固守責任與底線




一是譯名混亂。就說“平庸的惡斬桃花”這個詞吧,我看到的譯名還有平庸的邪惡、平庸之罪、惡的平庸性、罪惡之浮淺性以及罪惡的平庸性等多種譯法。譯名不同,意思可能完全不同。比如平庸之罪與平庸的惡,根本是兩回事。前者很容易讓人理解成“平庸是有罪的”,而阿倫特所說的,顯然不是這個意思。至於阿倫特所說的“惡”究竟是邪惡、罪惡,這也有很大區別。從中可以看到不同譯者對原著的解讀能力。

二是語言拖沓臃腫,不堪卒讀。這是翻譯的老問題了。大多數譯作都有這種問題,倘若有幸碰到翻譯准確、行文活潑的作品,簡直讓人如沐春風,恨不得多買幾本以謝譯者。我最近讀到的這幾本阿倫特譯著,多數有這問題。讀這些書的感覺,就像便秘一樣。這問題部分出在和合術原著晦澀難讀,但更多還是譯者對原著解讀不透,文字功力太差。翻譯不光是一個語言問題,還考驗著譯者的文字能力。有些譯者自認出身外語科班,什麼書都敢翻譯,結果害人害己。

三是常識性錯誤太多。所謂常識性錯誤,就是不該出現的問題。這包括人名翻譯,還有專業術語。如《愛這個世界:阿倫特傳》第八章,寫到阿倫特向《紐約客》雜志提出前往耶路撒冷艾希曼的審判,行文中出現“特約寫稿人”一詞。不知原文如何,但這個詞顯然有誤,我不知哪本雜志會這麼署名。要麼是特約撰稿人,要麼特派,干淨利落。

四是隨意性太強,對原文任意取舍。以前曾聽人說,有的譯者碰到不懂的地方,會索性跳過去不譯分手復合。這次還真讓我碰到了。手頭有一本《責任與判斷》(陳聯營譯),書中有《集體感情挽回責任》一文,該文也為《倫理的現代困境》一書收錄。對照閱讀之下,便可發現問題多多。如文章開頭,《倫理》一書有“我對可以看作弗倫堡論文的中心論點的兩處說明表示贊同”雲雲(這句話本身譯得不通暢),而《責任》一書卻完全沒有。可見後者可能被舍棄不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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